蘇宏達:我被政府查水表的親身經歷

蘇宏達教授在他的臉書貼文:【是誰,在封殺台灣人的言論自由?我被政府查水表的親身經歷】,近日,綠色恐怖不斷的發生,讓很多台灣民眾活在恐懼之中,這篇貼文在臉書引發很多臉友轉貼分享。

蘇宏達教授基本資料經歷:
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歐盟莫內講座教授
中華民國歐洲研究協會理事長
2017-2018亞太歐盟研究協會理事長
臺灣歐洲聯盟中心主任
1990年外交領事人員特考英文組優等第一名

學歷:
法國巴黎第四大學國際關係史博士
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歐洲共同體法碩士
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政治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研究所法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文學士

蘇宏達教授臉書全文如下:

【是誰,在封殺台灣人的言論自由?我被政府查水表的親身經歷】

今年十二月十日清晨六時,我從歐洲返抵桃園機場,才落地打開手機,就接到妻子的簡訊:

「你去年在臉書批評政府的故宮政策,出事了。快回。」

原來,就在我回國前一天,員警前來敲門,要提訊我。由於我在國外,妻子上班,孩子上學,只有癌末孱弱的岳母和看顧她的外勞在家,嚇得連連打電話給妻子。「宏達是做了什麼歹事,警察大人要抓他。你快回來呀!」妻子立即放下手邊工作,直奔警局,一方面確認不是詐騙集團,二方面要瞭解到底怎麼一回事。

「你先生去年十一月在臉書上批評政府的故宮政策,被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三條第五項,『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員警很客氣娓娓道來,「可以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什麼法?」妻子問。

「社會秩序維護法。」員警特別一個字一個字地唸出來。

妻子很仔細地閱讀了相關條文,也立即打電話請教律師,遂指著該法第卅一條:

「你看,這一條寫著:『違反本法行為,逾二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丶處罰。』所以,去年十一月的事,現在根本過了追溯期嘛!」

「對喔。」員警張大眼再仔細看了看,遂笑咪咪地告訴妻子。「太好了,我們可以據此結案,向調查局交差。」其他員警也圍攏過來,然後一哄而散。「又叫我們處理這種事,真是*%$#@。」

但是,聽到「調查局」三個字,我暗暗一驚。心想,這顯然不是一個單純的檢舉,而是當權者針對質疑政府政策者的一個震懾和恐嚇,

果不其然,調查局否決了警局的報告,要求繼續查處。12月18日一早出門,首入眼簾的,是一樓信箱上斗大的警局文書送達通知書,要求我在期限內前往警局應訊,否則將逕行處分或移送。12月20日週五上午,在律師陪同下,我前往警局應訊一小時又十分鐘。我的律師說他執業律師廿五年來,第一次有當事人要在警局陪同進入這個小房間應訊。小房間內的應訊椅兩旁扶手都有手銬丶全程錄影錄音,應該就是一個準求供的設備。

我很誠實地告訴員警,當時的影片是依據去年11月14日自由時報關於當時故宮院長陳其南的專訪:「故宮只能在台北嗎?」,針對他主張要在2025年前分三階段完成所謂故宮轉型、國寶全數南遷、分建東方各館在台中永久典藏古物等提出強烈批判和質疑。一切有憑有據。

偵訊完後,我心情極為沉重,內心甚至在滴血。「你應該不會有事,」律師安慰我,「他們只是想嚇嚇你。」

「我不擔心這件事。」我告訴他,「但是,你沒聽到他們說,警察根本不想碰這個案子,更何況連追訴期都過了,但調查局強力交辦,他們也沒辦法。而且還是行政院直接下令調查局處理。如果一個台大教授有憑有據的政策評論都受到如此的震懾和恐嚇,更何況一般人對政府的議論。那麼,以後誰還敢批評政府、議論政策?台灣不就成了一言堂?」

「台灣人,還能自由說話嗎?還能自在活潑地談論時事丶批評政策嗎?」

「一個失去言論自由的台灣,又怎麼能夠凝聚人心,捍衛民主,對抗極權呢?」

誰?是誰,在封殺台灣人的說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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