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網文:韓國瑜有無治國能力?

有人懷疑,韓國瑜有沒有治國的能力,以及為何要選擇韓國瑜。

下面是轉載的資訊,可以參考:

一、前中和市邱垂益, 最近接受中天新聞「台灣大搜索」, 2005年他當選中和市長的時候, 當時中和市財政虧空,赤字非常嚴重, 他啟用韓國瑜當中和副市長,韓國瑜不但向中央爭取預算,幫他解決財政赤字問題,對與當時深陷特別費案危機風波的馬英九,雖然非親非故, 但他依然挺身而出,在中和 93個里成立80幾個挺馬社團,他幫馬英九喊響「2008 中和出發」的口號, 辦了無數場挺馬造勢大會, 號召北中南全國聯署 ,得到10幾萬份連署書,讓聲勢低迷馬英九看到希望, 馬英九辭去黨主席,破釜沉舟參選總統,從此馬英九氣勢如虹, 一路到底,幫助過馬英九及國民黨贏回八年政權。 可惜他2008年參選中和區立委選舉的時候,與同黨李慶華、張慶忠立委競爭激烈,被同黨同志檢舉他立的競選文宣太過攻擊性,被黨內取消立委參選資格 , 挺馬最大功臣, 最後卻落得被取消立委參選資格,他黯然回到雲林,可看出韓國瑜為黨國的赤膽忠誠,現在該是馬英九感恩圖報的時候。從這裡可以看出, 韓國瑜有解決問題能力,有逆勢突破能力,有正義感,有扶弱能力,忠黨愛國並遵守黨規。

二、韓回雲林後,從選擇荒廢的農地的開始建校,從無到有,成功興辦維多利亞雙語學校,間接幫助活絡校園周邊商圈,刺激小區經濟,並從自己創辦的維多利亞學校,成功培養出韓冰、韓青、韓天三位具有雙語能力,且專業與涵養俱佳的子女,故他同時也是一位成功的慈祥父親及教育家。最後證明他有在雲林辦學成功,有事業開創能力 ,且韓對於家庭採用不責罵、多誘導的教育方式,則有春風沐浴感化子女的能力。

三 、 韓在北農任職期間, 把虧損纍纍、吃大鍋飯的公營性質的北農,脫胎換骨成可以幫員工發放15個月獎金之後,還有數億盈餘繳庫的獲利企業,不但平抑菜價, 也讓全國農民賣到好菜價,讓農民無限懷念。期間,韓竟長期睡在人聲吵雜的菜市場北農,凌晨二點多就起床,三點以前會到賣場巡視,與基層農民及拍賣員為伍多年,甘之如怡。更證明他有扶傾濟危、 轉虧為盈、親民愛物、吃苦如吃補、創造均富的能力。

四、 最後, 大家所熟知的 ,這次九合一的高雄市長選舉, 他缺兵、缺將、缺糧、缺地利、缺人脈,孤軍深入台灣最綠高雄選區, 最後成功翻轉高雄, 額外帶動韓流外溢全台灣,幫助國民黨大勝選,這證明他有因糧於敵,以寡擊眾,且在劣勢奮戰而勝出的戰將膽識與特質, 歷數國民黨戰功最卓越者, 國民黨找不到第二人。

五 、 對於綠色選民 , 例如文山伯、 蕭漢俊、 杏仁哥、 陳清茂、 潘金英等不計其數原屬綠色選民,韓更有感動綠色選民成為鐵粉的撥亂反正的魅力與能力,這是用錢買不到的。 對於敵對政黨 ,則被綠營主將賴清德,喻韓為百年難得一見的政治奇才。王世堅認為:「五百年必有王者興,韓國瑜可能就是他們中國歷史傳說裡面,那個五百年興起的一位王者」,雖是過譽, 但這證明韓市長是能夠讓對方服氣的一位, 我甚至 合理猜測,此二人說不定也是韓粉,只是礙於黨派不同,不能有所表態而已。

六、 黃光芹最近又惡毒發文說韓國瑜喝過花酒,請問黃光芹你老公沒有喝過花酒嗎? 我自己小老百姓一個,年輕時我就喝過多次花酒,我們是選總統,又不是選聖人? 過花酒又不犯法,況且韓市長多次坦然公開認錯,而「人有知昨非今是的權利,凡人亦皆有悟道的權利」,「 浪子回頭金不換,知恥近乎勇」, 如今韓國瑜家庭美滿, 更證明韓有「放下屠刀的反省能力 」,益顯韓國瑜唯真不破的真性。

就算是郭董事從商,也免不了也應酬過。喝花酒,這種私事有什麼好扯的,難到也要把黃光芹看過幾次婦科,犯了什麼隱疾?拿過幾次小孩?跟那個情敵搶過那個情人的私事也拿出來公堂講嗎?未免太扯!

七、本人細心盤點韓市長 的從107年12月以來的每一項政績, 這個成績單應該是台灣民主史上,最猛成績的成績,這當中如果有摻雜個人私利及私心,一定辦不到,這證明韓市長確實是公正無私、有識人之明、有領導力、有創意、有執行力,試想台灣人才庫這麼多、台灣科技及企業的基礎這麼強,如果讓韓市長擔任總統領航及團結台灣,善用台灣全部資源,那麼台灣要成為瑞士第二及以色列第二,只要設定好目標,只是時間早晚問題。 反之,當中只要有夾雜私心, 勢必又舞弊循私, 再次蠶食鯨吞,掏空台灣,台灣人絕對不要再冒這個選錯總統的風險。

八、 韓國瑜並不是不能批評, 相反的,韓國瑜對所有批評都虛心接受, 但是對於以明顯惡意不實觀點或假信息批判抹黑韓國瑜的藍營或綠營名嘴、 媒體、 政治人物, 你們要考慮,現在媒體及網路資訊這麼發達,這樣做,對你們的誠信及名譽會有什麼風險及後果! 你們好好想一想!

九、2020後的八年中華民國總統,不是由大陸欽定, 不是由藍營高層決定,更不是由向錢看齊的名嘴及媒體決定,而是由台灣全民決定,台灣立志要成為以色列第二及瑞士第二,台灣更不是藍綠兩黨政客在餐桌上輪流分贓的禁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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