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一個民主國家,最重要的就是司法法治的公正。如果司法不公正,有權有錢有關係的人士就可以有機會干預司法,破壞民主法治。司法不公正是民主自由的殺手!
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昨日晚上在臉書上,發表貼文:”制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是羅智強一輩子的職志”。
羅智強說:沒有妨礙司法公正罪,有權有勢的人就可以染指司法!
羅智強詢問了國民黨黨主席參選人江啟臣,支持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嗎?
——以下是江啟臣的回應
司法公正是國家治理根本!
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本來就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工作!
羅智強臉書全文:
制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是羅智強一輩子的職志
沒有妨礙司法公正罪,有權有勢的人就可以染指司法
感謝國民黨主席參選人 江啟臣
正面回應羅智強「黨主席給問嗎」第一問
支持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
國民黨主席參選人 郝龍斌
我們也在等你的回答
很多人問我
國民主席補選支持誰?
我支持
能正面承諾、決心改革的人
——以下是江啟臣的回應
司法公正是國家治理根本!
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本來就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工作!
司法公信建立不易,司法關說案件,對於司法公信更是一大扼傷!政府在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後,就已經建議增訂「妨礙司法公正罪」,包括本黨委員也提出法律修正案(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委員提案第22048號),但是因為法界意見分歧,遲遲未有立法進度,相當可惜。
不論是妨害司法公正或司法關說,事實上樣態不一,如何規範法界也還有爭議,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制定是全民共識,支持與推動不容懈怠,問題在於徒法不足以自行。
因為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不容任何干預與侵害,故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而國家給予司法官相當待遇與優遇制度保障,目的即在於透過以薪養廉,而過去在面對人民對於司法信任度嚴重降低的同時,制定了法官法,設計了法官評鑑制度,以淘汰不良法官。
現行法令針對妨害司法公信行為,已有刑法瀆職罪、濫權追訴罪與貪污治罪條例等法律適用。司法改革是民眾迫切期待。
我認為未來針對關說或妨害司法行為,如要立法處罰,規範範圍應該從偵查開始到最終的審判,另外,針對憲法賦予民眾陳情權力、憲法機關間權力分立保障、如何在保障司法獨立不受干預同時,也兼顧民眾不被司法濫權追訴等面向,都希望能更周延討論。
一方面保障人民陳情的權利及憲政機關間的制衡,一方面就違法關說與妨害司法科以刑責,才能真正杜絕特權關說,也是司法改革重要的環節。維護司法獨立,重建司法公信力,應該要即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