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鄭文燦涉貪案6度開庭 前都發局長證稱「從未接獲指示」打臉檢方

📅 2026年8月31日 15:28 👤 地地新聞 / 綜合報導 (AI 整理) 👁️ 1 次閱讀
鄭文燦涉貪案6度開庭 前都發局長證稱「從未接獲指示」打臉檢方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收賄案審理至第6度開庭,2026年8月25日前都發局長盧維屏出庭證稱決策全由都發局主導、鄭文燦從未下達指示,案件仍在桃園地院實質審理中。

案件源起:24億土地開發利益背後的500萬元

這起案件源自桃園「林口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擴大開發案。台塑集團前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與前台塑顧問廖俊松合資成立鴻展公司,相中園區東側9.12公頃農業區土地,盤算若能以「自辦市地重劃」而非政府主導的區段徵收方式取得開發資格,便能換得可轉售的抵費地,預估開發利益上看24億2190萬元。桃園地檢署查出,楊兆麟等人為此透過廖俊松、廖力廷父子向時任桃園市長鄭文燦行賄500萬元,另外還有600萬元被認定為政治獻金。檢方指控,鄭文燦後來察覺自己遭監聽,才緊急將合計1100萬元全數退還,2025年8月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鄭文燦、楊兆麟等人提起公訴。

審判過程一波三折:換法官、境管展延

案件自2025年8月移審桃園地方法院後,審理過程本身就充滿變數。承辦的受命法官廖奕淳去年因病請假1年,原本依規定應重新抽籤,法院考量案件穩定性,決議由審判長孫立婷暫代審理;而在此之前,原審判長江德民也已因病退休離任。與此同時,鄭文燦與其餘4名被告(廖俊松、廖力廷、廖家興、侯水文)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已歷經多次延長至今。

案件於2026年4月14日首度進入實質審理,關鍵污點證人廖力廷出庭還原送錢過程:他描述當晚與父親帶著裝有500萬元現金的提包前往鄭文燦官邸,將包包放在客廳茶几下方後便被請到室外,並未親耳聽見鄭文燦與其父對話內容。不過廖力廷的證詞前後出現不一致——他一度將這筆錢的性質從「政治獻金」改稱為「賄款」,並解釋是因調查官提及貪污治罪條例相關法條後才理解用詞差異,同時透露自己長期服藥、記憶力可能受影響,交保後也曾遭跟蹤恐嚇,說法的可信度因此受到檢辯雙方挑戰。

最新進展:前都發局長證稱決策「都發局主導」

案件審理至今已進行6度開庭,檢辯攻防聚焦於鄭文燦本人在開發案決策過程中扮演的實際角色。2026年8月25日開庭,時任桃園市都發局長盧維屏以證人身分出庭,證稱開發案的決策過程全由都發局主導,鄭文燦「從未」對此案下達過指示;他並直指檢方認為鄭文燦是因察覺遭監聽才緊急改採區段徵收的說法是「虛構」,同時質疑廖俊松的角色其實是仲介性質的「掮客」。鄭文燦本人在庭上也重申,自己與對造之間並無任何「期約」關係,平時也不會過問幕僚的行政細節。

觀察:案件走向牽動桃園乃至全國政壇

這起案件不僅牽動鄭文燦個人的政治生涯——他因本案於任職海基會董事長僅1個月後即遭聲押、並被民進黨廉政會處以停權3年處分——也因案件性質與台北京華城案高度相似(同樣涉及地方首長是否利用職權為特定開發案護航),被外界視為觀察台灣政壇肅貪標準是否一致的重要指標案件。案件目前仍在桃園地方法院實質審理階段,由於證人眾多、爭點複雜,法界普遍評估短期內不會結案。

參考資料

來源:綜合公開報導(自由時報、中央社、聯合新聞網、鏡週刊、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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