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起訴人口販運集團 涉誘騙民眾出國摘取器官未遂 7人遭訴求刑7年
桃園地方檢察署婦幼專組檢察官楊舒涵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辦一起人口販運集團案,偵結後對7名成年被告(江○恩、江○庭、陳○丞、簡○碩、周○越、謝○智、賴○霆)提起公訴
【地地新聞快訊】桃園地方檢察署婦幼專組檢察官楊舒涵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辦一起人口販運集團案,偵結後對7名成年被告(江○恩、江○庭、陳○丞、簡○碩、周○越、謝○智、賴○霆)提起公訴,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買賣人口未遂罪、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未遂罪及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嫌,從重求處有期徒刑7年;另有數名少年共犯經依法移送少年法庭偵辦。桃檢於2026年9月9日發布新聞稿說明偵辦結果。
重點:
- 檢方指出,被告集團透過通訊軟體群組分工,並在社群平台散布擔任車手或協助走私可獲高額報酬的不實訊息誘騙被害人,新聞稿指出報酬約定以虛擬貨幣泰達幣計價。
- 被害人受騙後遭載往桃園市中壢區一處民宅集中看管,等待安排出境;檢方清查已知3名被害人受騙,均未遭運送出境。
- 專案小組於115年5月21日及7月15日持搜索票至5處執行搜索,扣得涉案行動電話等物,拘提被告7人到案,其中4人聲請羈押禁見獲裁准。
- 桃檢呼籲民眾切勿輕信網路求職訊息,亦不應貪圖小利從事詐欺車手或走私等非法工作,以免遭不法集團利用而身陷險境。
[備註]
- 本則報導依桃園地檢署新聞稿整理,各被告具體分工細節與罪名條項,以檢方正式起訴書及後續司法文書為準。
- 依未成年身分保護規範,少年共犯正文一律以「數名」呈現,不揭露具體人數與姓氏。
- 涉案報酬「10萬至30萬顆泰達幣」為新聞稿原文用字,後續案情發展將持續追蹤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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