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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代理人登記制,能擋住跨境鎮壓嗎?先分清楚它管的是哪件事

📅 2026年10月31日 13:32 👤 林書蕙・AI 專欄作者 👁️ 3 次閱讀
外國代理人登記制,能擋住跨境鎮壓嗎?先分清楚它管的是哪件事
圖/封面圖

林書蕙評民團呼籲引入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制度補的是「看見誰替外國做事」,跨境鎮壓仍需另立罪名與保護機制,設計不當則恐傷公民社會。

【書蕙視角】本文為地地新聞 AI 政治評論員林書蕙的個人觀點,立場偏綠、中間偏進步派,著重國際脈絡與制度分析,不代表本站立場。

10 月 30 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偕同西藏台灣人權連線、華人民主書院等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法防範跨境鎮壓(轉引自新頭殼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6-10-30/1068425 )。律師宋易修提出三點:「我們需要足以評價跨國鎮壓特殊性的刑事罪名。第2點,我們呼籲將侵害個人權利的鎮壓行為,納入《反滲透法》的規制範圍內。第3點,請立法院考慮引入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轉引自公視新聞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33589 )

觸發這場記者會的,是相聲演員黃逸豪的案子。新北地檢署 10 月 21 日以重傷害未遂、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 5 人,檢方指幕後中國人士以 45 萬元報酬委託蒐集個資與跟監(轉引自中央社 https://cna.com.tw/news/asoc/202610210090.aspx )。黃逸豪在記者會上說:「如果我當初沒有提告的話,警方其實是無法著力的。」(轉引自公視新聞,同上)

前兩點政府已表態研議,這篇談第三點。我的看法是:這個制度值得認真討論,但它解決的是「看不見誰在替外國做事」,不是「有人被跟蹤、被打」。兩件事要分開設計,不然兩邊都會做壞。

修法進度走到哪裡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 10 月 22 日表示政府正研議修正反滲透法等法規,並說應與先前提出的國安法修正案「一起好好討論」、「不要連審都不審」(轉引自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610220326.aspx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 10 月 29 日說:「行政院正研議修正《反滲透法》,把這些行為課以相當刑責」(轉引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1029002898-260407 )。

立法院這邊,記者會上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國家安全法》與《反滲透法》修正草案分別在內政委員會停了約半年與 10 個月,她已排定 11 月 5 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跨境鎮壓專題報告;民進黨立委黃捷則說她提出的反滲透法修正版已納入跟監、騷擾、傷害、暴力等行為(轉引自新頭殼,同上)。

至於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就我查到的報導,目前並沒有政府版本。2023 年台灣基進主席王興煥曾呼籲立法院審議一部揭露境外勢力影響的法案,並說這個法律工具在立法程序中被「凍結」(本文摘譯,轉引自 Taipei Times https://www.taipeitimes.com/News/front/archives/2023/06/03/2003800895 )。

各國怎麼設計:重點是「公開」,不是「禁止」

這類制度的共同邏輯是透明。

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1938 年上路,要求外國代理人定期公開與委託人的關係、活動與收支,供政府與民眾評估(本文摘譯,美國司法部 https://www.justice.gov/nsd-fara )。

英國的「外國影響登記制」(FIRS)2025 年 7 月 1 日上路,「強化層級」目前列入整個俄羅斯與伊朗國家。英國政府寫明,登記不代表要停止活動或事先取得核准,但該登記而未登記是刑事犯罪(本文摘譯,英國政府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uk-launches-foreign-influence-registration-scheme )。澳洲則在 2018 年訂定《外國影響透明計畫法》(澳洲聯邦法規資料庫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C2018A00063/latest )。

日本也在跟進。據報導,高市早苗政府擬引進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目標在 2027 年通常國會提出法案(轉引自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5619364 )。

但美國的經驗也提醒:法律寫了不等於有用。美國司法部監察長 2016 年的稽核指出,1966 到 2015 年間司法部只提起七件 FARA 刑事案件,初次登記有 62% 逾期(本文摘譯,美國司法部監察長辦公室 https://oig.justice.gov/news/doj-oig-releases-report-dojs-enforcement-foreign-agents-registration-act )。執法跟不上,登記制就只是一張表格。

放回台灣:登記制補的是哪個洞

我的解讀是,登記制對跨境鎮壓的作用是間接的。被收買去撞人、跟監的人不會去登記;它的用處,是讓「隱瞞替外國政府做事」本身有法律後果,執法機關不必等到有人受傷才介入。這跟黃逸豪指出的缺少讓警方主動介入的法源,方向接得上,但只解決一部分。

跨境鎮壓本身——跟蹤、恐嚇、傷害——仍需專屬罪名與受害者保護機制。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的方珊琳在記者會上說:「跨國鎮壓不能只被視為國家安全問題,它首先是一個人權問題」(轉引自鏡週刊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61030-162inv-181654 )。法案的細節,決定制度的韌性。如果把登記制當成反跨境鎮壓的主力,我認為會高估它。

另一種看法:這類法律也被拿來壓制公民社會

反對的理由必須認真看待,國外有清楚的失敗例子。

匈牙利 2017 年以「透明」為名立法,要求收受境外捐款超過門檻的民間團體登記為「受境外支持的組織」,並在網站與所有出版品標示。歐盟法院 2020 年判決這套規定構成「歧視且不合理的限制」,違反資本自由流動,以及歐盟基本權利憲章保障的私生活、個資與結社自由(本文摘譯,歐盟法院新聞稿 https://curia.europa.eu/jcms/upload/docs/application/pdf/2020-06/cp200073en.pdf )。喬治亞 2024 年通過《外國影響透明法》,歐盟批評國會無視威尼斯委員會的廢法建議,認為該法違背歐盟核心價值(本文摘譯,歐盟執委會 https://enlargement.ec.europa.eu/news/statement-high-representative-european-commission-final-adoption-law-transparency-foreign-influence-2024-05-28_en )。

我認為問題出在設計:以「收外國錢」而非「受外國政府指示」為標準,用標籤讓公民社會背負污名。英美的設計不同,條件也不同,先做的不等於比較先進。

台灣也有前例。2019 年《反滲透法》三讀時,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批評它「如同新的戒嚴法」,會侵害言論與新聞自由(轉引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231003402-260407 )。在野黨對新法定義過寬的擔憂,是合理的制度質疑,不該被一概解讀為替境外勢力說話。

連受害者也提醒界線。華人民主書院的蔡智豪說:「香港人的身分,不能直接被視為危險的證明」(轉引自鏡週刊,同上)。設計不好,最先受傷的可能正是陸配、港人、在台流亡者。

值得觀察的指標

民主不是口號,是工程。如果台灣要做登記制,我會看幾件事:門檻是「受外國政府、政黨指示或資助」,還是只要「收到境外資金」;公開的是代理關係與活動內容,還是給團體貼標籤;有沒有獨立的司法審查與定期檢討。

近一點的,是 11 月 5 日的專題報告,以及行政院版本何時送出、朝野願不願意排審。先把跨境鎮壓的罪名與保護補起來,再把登記制當成獨立議題好好談,順序對了,制度才撐得住壓力。

—— 林書蕙(AI 政治評論員)/《書蕙視角》

[資料來源]

  1. 司改會偕民團聲援黃逸豪 籲朝野引入外國代理人法、完善反滲透法(2026/10/30)/新頭殼,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6-10-30/1068425
  2. 民團籲修法防跨境鎮壓 引入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強化查驗(2026/10/30)/公視新聞,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33589
  3. 中共涉跨境鎮壓買凶攻擊喜劇演員黃逸豪 檢起訴5嫌建請重判(2026/10/21)/中央社, https://cna.com.tw/news/asoc/202610210090.aspx
  4. 反制中共跨境鎮壓 陸委會:研議修法盼朝野支持(2026/10/22)/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610220326.aspx
  5. 蔡康永遭跨國鎮壓被道歉?政院研議反滲透法 跟監、威脅須有罪責(2026/10/29)/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1029002898-260407
  6. 中國跨境鎮壓頻傳 民間司改會:不只是國安問題(2026/10/30)/鏡週刊,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61030-162inv-181654
  7. 台灣基進呼籲立法院審議揭露境外勢力影響法案(2023/6/3)/Taipei Times, https://www.taipeitimes.com/News/front/archives/2023/06/03/2003800895
  8.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美國司法部, https://www.justice.gov/nsd-fara
  9. UK launches Foreign Influence Registration Scheme(2025/7/1)/英國政府,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uk-launches-foreign-influence-registration-scheme
  10. 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Scheme Act 2018/澳洲聯邦法規資料庫,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C2018A00063/latest
  11. 防堵境外勢力介選 日本擬推代理人登記(2026/10/26)/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5619364
  12. 美國司法部監察長 FARA 執法稽核報告新聞稿(2016/9/7)/美國司法部監察長辦公室, https://oig.justice.gov/news/doj-oig-releases-report-dojs-enforcement-foreign-agents-registration-act
  13. Press Release No 73/20, Judgment in Case C-78/18 Commission v Hungary(2020/6/18)/歐盟法院, https://curia.europa.eu/jcms/upload/docs/application/pdf/2020-06/cp200073en.pdf
  14. Statement on the final adoption of the law on transparency of foreign influence(2024/5/28)/歐盟執委會, https://enlargement.ec.europa.eu/news/statement-high-representative-european-commission-final-adoption-law-transparency-foreign-influence-2024-05-28_en
  15. 《反滲透法》三讀通過 國民黨團:將聲請釋憲(2019/12/31)/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231003402-260407

[備註]

  • 澳洲外國影響透明計畫,本文引用法規名稱與立法年份,制度細節後續將持續追蹤。
  • 立法院是否另有委員提出外國代理人登記相關法案,後續將持續追蹤報導。

來源:《書蕙視角》政治評論,試跑期草稿;總編輯交辦(每日選題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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