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桃園4地所登記儲金提存不足逾三年 議員籲建立年度稽核機制

📅 2026年8月31日 15:29 👤 地地新聞 / 綜合報導 (AI 整理) 👁️ 1 次閱讀
桃園4地所登記儲金提存不足逾三年 議員籲建立年度稽核機制

桃園市議會地政局工作報告中,議員林政賢指出審計部查出桃園、大溪、蘆竹、龜山4地政事務所111至114年間登記儲金提存不足,籲市府盤點補足並建立年度稽核機制。

一筆容易被忽略的「登記儲金」

多數民眾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對「登記費」的認知僅止於過戶手續的成本之一,卻很少注意到這筆費用裡藏著一項制度性義務。依《土地法》規定,地政機關收取的登記費,須提存其中10%作為「登記儲金」,用途是作為未來土地登記發生錯誤或糾紛時的國家賠償準備金——換句話說,這筆錢是整個土地登記制度公信力的最後一道防線,提存是否確實,牽動的是民眾產權受損時,政府能否即時理賠。

審計部揪出:提存長期低於實際收入

問題就出在「提存基準」上。桃園市議會2026年8月18日進行地政局工作報告,市議員林政賢在質詢中指出,審計部查核發現,桃園部分地政事務所的登記費實際收入,其實高於原先編列的預算數,但相關單位卻仍按「原預算數」計算並提存10%,而非按「實際收入數」提存,導致從111年到114年間,連續4個年度都出現提存不足的情形。

林政賢進一步以114年度為例具體點名:桃園、大溪、蘆竹、龜山4所地政事務所,提存不足金額分別約在87萬元至443萬元之間不等——顯示這並非單一所別的個案疏漏,而是跨機關、跨年度反覆出現的系統性落差。

議員訴求:不只要補提,更要防止再犯

林政賢在質詢中提出兩項具體要求:第一,市府應立即盤點4所地政事務所歷年累積的提存不足總額,並提出明確的補足時程表;第二,更關鍵的是建立年度稽核及差額補提機制,也就是每年主動檢視「預算提存數」與「實際收入應提存數」之間是否存在落差,一旦發現差額就即時補提,而不是等到審計部事後查核才被動補救。

除了登記儲金議題,林政賢同一場質詢也一併關注中路第二行政園區及鐵路地下化周邊土地的長期規劃,呼籲市府提前盤點未來人口成長帶來的公共服務需求,預留公園綠地及活動空間,並要求地政、都發、工務等單位落實跨局處整合,避免土地使用方式定案後才發現公共設施配置不足的窘境。

觀察:制度性提存落差比單一弊案更值得留意

相較於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個案貪瀆案件,這類「提存基準錯置」的行政疏漏往往不容易引發輿論關注,卻是檢驗地方財政紀律與內控機制是否落實的重要指標。當一項法定義務連續4個年度都未能依實際收入正確執行,反映的可能不是單一承辦人員的疏忽,而是整體提存作業流程與內部覆核機制存在結構性缺口。市府後續能否確實依議員要求盤點金額、補足差額,並真正落實年度稽核機制,將是觀察地方治理透明度的重要後續指標。

參考資料

來源:綜合公開報導(蕃新聞、獨家報導、桃園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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