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起訴桃園區民宅栽種大麻案 查扣大麻植株82株
桃園地檢署偵結桃園區民宅栽種大麻案,依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起訴楊姓被告,查扣大麻植株82株。
【地地新聞快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5年9月2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近日偵結桃園區永安路一處透天厝栽種大麻案,認楊姓被告(楊○右)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已提起公訴。檢方指控被告在民宅以盆栽種植大麻,待植株長成後剪下風乾,製成大麻成品以牟利。全案尚未判決確定。
重點:
- 案發經過:今年7月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執行「青春專案」期間接獲情資,檢察官林奕瑋指揮少年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分局、龜山分局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組成專案小組,7月14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
- 查扣物:大麻植株82株、大麻葉15包(1736.70公克)及栽種、製作設備,檢方估計市值逾新臺幣2,000萬元。
- 羈押: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檢方以犯罪嫌疑重大聲請羈押禁見,獲法院裁准。
- 提前銷燬:檢察官考量植株易腐敗、不易保管且體積龐大,徵詢被告意見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2項及相關作業辦法,於起訴前命令取樣後銷燬扣案大麻植株與大麻葉。
來源: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新聞稿(115年9月22日) https://www.tyc.moj.gov.tw/294079/294166/294168/1442407/post ;新聞稿PDF https://www.tyc.moj.gov.tw/media/454280/1150922桃檢偵結起訴市區民宅栽種大麻案新聞稿.pdf
[備註]
- 法院後續審理結果及被告答辯內容,將持續追蹤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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