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檢起訴非法媒介失聯移工案 主嫌7年收逾4,069萬元遭求處最高刑3年
新北地檢署起訴林姓男子等3人,指控7年間非法媒介失聯移工從事看護、向雇主收取逾4,069萬元,主嫌遭求處最高刑3年。
【地地新聞快訊】新北地檢署115年10月20日發布新聞稿,偵結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起訴林姓男子及印尼籍被告2人共3人。檢方指控林姓男子自107年9月起非法媒介失聯移工從事看護工作,累計向雇主收取逾新臺幣4,069萬元;檢方審酌其犯罪期間長達7年餘,具體求處法定最高刑度有期徒刑3年,併科罰金120萬元。全案尚未判決確定。
重點:
- 運作方式:檢方指控,林姓男子承租房屋作宿舍、透過社群平臺招攬失聯移工,向雇主每月收3萬至5萬元不等,每日僅給付移工1,000元;1名負責宿舍管理的印尼籍被告112年4月起接手,另1名印尼籍被告114年9月起在TikTok刊登廣告招攬。
- 查獲經過:115年4月28日檢方指揮移民署等單位執行搜索拘提,在新北市樹林區移工宿舍查獲負責宿舍管理的印尼籍被告及8名失聯移工,扣得現金46萬1,000元、行動電話及帳冊。
- 起訴法條:林姓男子與負責宿舍管理的印尼籍被告涉犯就業服務法第45條、第64條第2項意圖營利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罪嫌,刊登廣告的印尼籍被告涉幫助犯該罪;檢方並聲請沒收、追徵犯罪所得及工具。
新北地檢署也呼籲雇主聘僱外籍移工應循合法管道,不得非法聘僱失聯移工。
來源:新北地檢署新聞稿(115年10月20日) https://www.pcc.moj.gov.tw/media/457531/1151020新北地檢署偵結非法仲介違反就業服務法案起訴新聞稿.pdf?mediaDL=true
[備註]
- 全案已起訴,求刑為檢方具體求處,後續法院審理進度將持續追蹤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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