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里長涉行求賄賂謀退選對手 遭桃檢起訴求刑5年
桃園市平鎮區某里現任里長莊姓男子,涉嫌行求賄賂40萬元要求選舉對手退選,遭桃園地檢署起訴。
【地地新聞快訊】桃園市平鎮區○陵里現任里長莊○勝,涉嫌為求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順利連任,於115年8月29日下午在轄區土地公廟與具候選人資格的藍○威見面,當場交付現金新臺幣40萬元,要求對方放棄競選,遭拒絕後當場被逮捕。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法將莊○勝提起公訴,求刑有期徒刑5年。
重點
- 涉嫌行為經過:115年8月29日下午,莊○勝在土地公廟與藍○威碰面,涉嫌交付現金40萬元要求對方放棄競選,遭拒絕後當場遭逮捕。
- 涉嫌罪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對具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賂、約其放棄競選罪嫌。
- 檢方起訴求刑: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後將莊○勝提起公訴,求刑有期徒刑5年;案件偵辦期間莊○勝以新臺幣30萬元交保。
- 對方藍○威處分:桃園地檢署偵查後,藍○威獲不起訴處分。
來源: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ttps://www.tyc.moj.gov.tw/294079/294166/294168/1438808/post ,張貼日115-09-14(2026-09-14)
備註
- 本則報導呈現桃園地檢署起訴階段資訊,後續審理結果將持續追蹤報導。
- 里名及當事人姓名依隱私規則部分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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